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以及《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测评安排
(一)测评时间
测评时间 |
参加测评专业 |
2026年4月16日 (周四) 上午9:30-11:30 |
软件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数字媒体技术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汽车电子技术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工程造价 |
建筑室内设计 |
2026年4月16日 (周四) 下午14:00-16:00 |
大数据与会计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 |
口腔卫生保健 |
口腔医学技术 |
电子商务 |
跨境电子商务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二)测评地点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
(三)测评方式
闭卷,笔试。
(四)测评内容
各专业综合评价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具体详见附件《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大纲》。
二、测评要求
(一)2026年4月13日9:00至4月16日16:00期间,考生通过学校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此证进入考场。
(二)考生须携带两项指定证件入场应考,即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若缺少其中任一证件,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需文具,包括2B铅笔(填涂答题卡使用)、橡皮、蓝色或黑色签字笔(钢笔)、直尺等。部分专业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大纲对文具有特殊要求时,考生须按规定额外准备。
三、测评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4月27日8:30至4月29日16:00。
四、监督、回避与考试违纪处理
(一)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提前招生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全过程均实施录像监控,并予以存档备查。
(二)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于在命题、阅卷、考评及相关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存在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六、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