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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9年开始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

来源: 日期:2008-04-18点击: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我省2009年开始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

(信息来源于浙江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

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2009年我省开始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4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新课改高考方案。

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一是适应高中新课改的需要,我省于2006年开始实行高中新课改试点,这是这次高考改革的最直接原因;二是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高中教育普及化的需要,这是高中新课改和高考改革的深层次背景。据悉,新课改高考方案是在调研和论证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历时三年而形成的。

一、新课改高考方案在现行方案的基础上作了五个方面的改革

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目标是: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逐步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考试评价体系。

新课改高考方案以现行的高考方案为基础,主要作了以下五方面的改革:

1、改单一的统一选拔考试为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新课改高考方案提出,在对现行的高中会考制度作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强化会考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一是把会考作为统一选拔考试的基础,确保学生各科都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目标;二是采集学生会考成绩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表,提供给所有招生院校,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三是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四是更好地发挥会考在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中的作用,把会考成绩作为其前置条件,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等第要求。

为推进素质教育,高中新课改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新课改高考方案也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依据。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是高考改革体现新课改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改单一考试科目为分类设置考试科目。在现有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分类和实行高中全科会考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为主体,根据高中新课改实际和各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

3、强调扩大学生与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权。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体现在: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在自选模块的考试中自主选择考试模块;在技术和英语听力的考试中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自主选用其中的一次成绩;在报名方式上自主选择社会报名还是委托中学集体报名。扩大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体现在: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可以自主选择采用第一类还是第二类考试科目组;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4、改一次考试为有条件的部分科目的多次考试。英语听力测试单独安排,全省统考,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试卷,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时间和次数(限定在2次以内),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其它语种的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技术考试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实行全省统考,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时间和次数(限定在2次以内),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以及备考压力,弱化一次考试偶然性的作用,同时避免因设备和环境等出问题,给考生考试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

5、改学校集体报名为社会化报名和学校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以此淡化学校之间在上线率、重点率上的攀比竞争,也为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

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具体内容

高考报名时间与方式

2009年我省高考报名时间拟安排在1月初,报名采取社会化报名和学校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考生报名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情况,自主选择报考的类别,也可以跨类兼报,比如兼报一、二两类或二、三两类,在理论上也可以三类均兼报,但在实际选择中不作鼓励。

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的公布

2009年我省新课改后的《考试大纲》仍由教育部发布,发布的时间在2009年的春节左右。待教育部发布《考试大纲》后发布《考试说明》。命题的内容不超出《浙江省高中新课改教学指导意见》规定的范围。

统一选拔考试科目和方法

1.在现有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分类和实行高中全科会考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为主体,根据高中新课改实际和各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

其中:

文、理科考试科目

类别

考试科目

其他评价项目

一类

3[语 数(文/理) 外] + X[综合(文/理)]+ 自选模块

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二类

3[语 数(文/理) 外] + X[综合(文/理)]

三类

3[语 数(文/理) 外] + 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1)第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考自选模块,增加测试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由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或专业自主决定是否选用此考试科目组。自选模块由考生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IB选修模块的18道题中,自主选答6题。

(2)第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基本对应现有的第二、三批录取院校。

(3)第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语、数、外”基础上,增加技术考试,侧重测试技能型能力,对应现有的第四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技术科目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先由学生自主选考一门,条件成熟时二者皆考。

2. 艺术、体育考试科目

在文、理两科的框架内,根据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对考生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考试科目和内容分为两类:

类别

考试科目

其他评价项目

本科

3[语 数(文/理) 外]+  X[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学业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

专科

3[语 数(文/理) 外]+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考试时间的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6 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文科/理科);6月8日:上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外语;6月9日上午:自选模块考试;英语听力和技术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08年的9月、09年的3月和08年的10月、09年的4月。首次考试时间安排在08年的9月和10月。

各考试科目的分值与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分钟)

分值(分)

语文

150

150

数学

120

150

外语

英语(不含听力)

120

120

英语听力

30

30

外语其他语种(含听力)

120

15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

300

自选模块

90

60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90

100

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

每批按其对应的科目组合计算总分。高考后,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填报志愿。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划定下一批分数线,填报下一批志愿。

在每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分数和志愿投档,由学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全国统一的高考模式,在文科、理科两大类和艺术、体育两小类的框架内,所有的招生学校不管其培养模式是否有差异,均实行统一的考试科目,所有的学生不管兴趣爱好、学业专长和发展潜质上有什么差异均接受同样的考试科目、考试标准的检验,其优点是衡量标准统一、有利于体现形式上的考试公平和教育公平。缺点是在高度统一的制度框架下,学校和学生的个性和自主选择性均无法体现。在高中新课改的基础上,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的高考模式,将有利于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多样化的人才规格、知识和技能结构等)的需求,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高等学校招收适合自己培养目标的新生;有利于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学生量力而考,减轻相当部分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从而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让合适的人通过适合的考试接受适合自身的教育,有利于实现实质上的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考试公平和教育公平;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观念,有利于培养既有必备的知识基础,又有个性和特长的专业人才和劳动者。

 (以上材料下载于浙江教育考试网)